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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3恩返/驯养爱犬谨记循序渐进

 

前半是银时视角的回忆录,后半是辆女主视角的gb破车。有句老话说,在你最穷困潦倒时,要记住愿意向你伸出援手之人。但这句话有个漏洞。当一个人永远都陷进穷困潦倒的泥潭中走出不来时,还有哪个傻子愿意来帮助你呢?可对于坂田银时来说,枝川景就是那个助人不求回报的大傻子。从幼年到少年,他就和钱这人见人爱的玩意没结下什么缘分,能够侥幸活到十七岁还依然健康茁壮,全靠她那位人傻钱多的名门大小姐不离不弃慷慨救济。尽管那时的他觉得自己人穷志不短,凭机灵狡黠的头脑和一身锻炼得壮实的肌肉,想要出去赚些零花钱也是分分钟的事……奈何被富婆直接包养的感觉不要太爽。在武士群体内部,阶级区分本就森严。饶是高杉那种小有资产的大家庭,也仅仅是没落贵族后代所流传过来的下级武士,为保有最后的颜面不惜将亲儿子扫地出门。然而枝川家在那起事件以前,向来都是当地唯二的上级武士家族之一,不仅拥有象征地位的武家大屋和领地,自家开办的枝川道场与传承剑法也是赫赫有名,吸引来自全国各地的武士们登门讨教研习。其富庶程度,自然不可与其他人家放在同一天平上作比较。可这样金贵的人家,偏偏生出一个要把口中金汤匙打碎的奇葩女儿。本可以接受现实,整理心情继承家业重振道场,过上有车有房、父母双亡的单身贵族生活,那倔丫头却自愿将祖祖辈辈积累下来的家产全数奉上,与来路不明的怪人老师吉田松阳,合起伙来将松下私塾办得风生水起,名声甚至一度超过了另一家名门讲武馆——虽然不是什么好名声。刚认识那会得知其身份后,银时自认与她的差别是一个地一个天,有种在肮脏混沌的贫民窟摸爬滚打数年,某日却走错会场突然闯入纸醉金迷上流社会的割裂感。这既源于自古以来根深蒂固的上下阶级观,也出于自身在战场尸山里拼命活下来后的残酷生存理念。因此最初的他,对那位尊贵的枝川大小姐是心存遥远距离感的,即便两人在第一次会面中,她就毫无芥蒂将自己称作“家人”。从开始记事起就已是孤独一人,银时对家人根本没有什么具体概念,所以他当即否定了她的说法。但那只牵引自己走向一桌热气腾腾丰盛晚饭的小手,与穿过心防层层传递至深处的舒适温度都令他感觉,身边有个可以信任和依赖的人或许还不错。很快他就从相处中发现,那看似遥不可及的身份之差,在她眼里不过是只能被扫进垃圾堆的时代余灰。“银时,松阳老师愿意收留你,不是让你来给我当手下的。我啊,比起被叫做大小姐,还是更喜欢师姐这个称呼。我们都是他的学生,如果能听你这么喊,总会觉得有点开心……”第二天一起准备晚饭时,有意用“大小姐”的称呼喊她,她闻言认真有感而发。说这话的时候,衣着素净的女孩对他侧头亲切微笑着,灶台中火势正好。有如弯弯月牙的琥珀色眼眸中,看不出是自欢还是自哂的光与影隐约摇曳。“真是得意忘形。”他有些嫌弃地别过脸,专注淘洗手中的一锅米,冷淡给出评价。“没关系,就当是我忘乎所以好了。”她仍保持着笑容道,“你想怎么喊都可以。”与其墨守成规当个孤零零的贵族末裔,不如融入松下私塾做个寻常学生来得自在。——这是她当时未说出口的后半句。但他依然听懂了。自此以后,银时开始改称她为“师姐”,也因为他如此叫,后来的同学们全都跟着他一起叫,让她成为松下私塾名副其实的一份子。距离一下子拉近,银时才开始注意到,师姐很喜欢不打招呼就出门。有时会从储藏室拿点什么东西再出去,有时则会两手空空只带把剑就离开。好奇她到底背着自己在做什么,他便跑去跟踪,结果每次都被她混进人堆里甩掉,根本看不出个所以然。她还很喜欢在大晚上睡不着觉时,一个人轻手轻脚爬上屋顶看星星。在知晓真相以前的他,除了以沉默陪伴,什么也做不到。直到几天后她回到私塾,素色衣衫上满是骇人的暗红血渍,脸色也是前所未见的阴郁。平日里惯常所见的温柔可人形象彻底抹去,取而代之的则是仿若从修罗道中走出后的凛然寒意。——有新鲜尸体的气息。那气味令他明白,她刚刚做过的事,就和年幼的他曾在死人堆里,为求自保对敌人所做的一样。“我回来了。”失焦的一双黯淡眼眸迟钝瞥向他,她冷淡而严肃打了声招呼,便快步转身回房。虽是说着与日常无异的话,在他听来,那口吻并非归家,而像是在庄严与什么告别一般。随着主卧和室装饰得厚重典雅的推拉门在面前砰地关闭,银时才被那声响惊得如梦初醒。同样在这天夜里,他从松阳老师口中,得知了她的全部遭遇。也是他下定决心,走上以自己的剑报答恩情道路的。毕竟穷困潦倒的武士除了守护之剑,已没有任何能拿得出手的东西,去敲开那扇主人家冰冷的紧闭门扉。整整十年的漫长时光,足以让一个人原本鲜明的记忆蒙尘褪色,直至那份难以忘怀的感情也随它遗憾逝去。可她终究是从他身旁消失了十年。树冠上开出的冰霜晶莹洁白,世界天寒地冻,连绵不绝的大雪将一切覆盖。寻不见的脚印了无踪迹,连打斗过后的痕迹都辨认不清,仅残留一具被雪掩埋的浪人死尸,与一封被严重磨损的武士刀钉在树干上的信。用手紧捏着信,他没有流眼泪,而是将隐藏起来的泪滴,全数咽下化为喉中破碎的呜咽。感觉如同一只被饲主无情抛下的家犬,有够窘迫的,甚至有些可笑。会自此再无瓜葛了吗?若能就此遗忘也罢。信的内容不长,仅有轻薄一页纸,言辞哀婉诚恳,去意已决。他却一直随身携带着,直到在江户安家后,将之珍惜存放在万事屋的「糖分」牌匾后。时常仍会在喝到酩酊大醉的深夜想起她。断绝不掉的思念如涓涓细流,难以随时间枯竭,渐渐汇成一片忧郁碧蓝的心湖堵在胸口。最廉价的烧酒一杯接一杯灌进肚,口中却越来越干渴,只为在醉意朦胧的幻觉中,期望看到那个对自己微笑着说“我回来了”的姣好身影。即便跌跌撞撞醉倒在路边也没关系,只要能再听听那道梦寐以求的声音就好——“银时。”大抵是幻听罢。昨晚确实喝得有些放纵,看来不仅是视力,连听力都出问题了啊。“怎么醉成这个样子?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家伙。”瘫软无力的身体,被从地上一把捞起,一只温暖的手绕过后背有力掌着腰侧,左手臂被上抬,再用肩膀稳稳架住,一步步被缓慢拖着朝前走。“又长高了啊,也变重好多。”鼻尖忽而嗅到轻盈浅淡的樱花香,是刻印在久远记忆里某个牌子的洗发水,不会闻错。犹如全身过电,模糊不清的视野霎时浓雾散去,迟钝到凝滞的呼吸,重又汲取到清晨泛潮的微冷空气。是现实?还是梦中?实在教人难以分辨。“阿景……?”他不禁咽了口唾沫,用几乎呢喃的嗓音颤巍巍念道,却迟迟不敢侧过头,害怕打碎这破镜重圆的美梦。“好久不见了,银时。”那是比过去成熟沉静许多的嗓音,依旧和顺悦耳,但平添一缕他不曾听过的淡然自若。时光荏苒,十年漂泊游历累积的阅历,足以令曾囿于地狱一隅的青涩少女破茧成蝶,怀抱永不回头的决意,扇动起那由憎恨构筑的羽根,不再迷惘徘徊。“真巧啊,没想到你也在江户。”心跳渐快渐响,不断鼓动着他提起勇气朝身边看去——“我回来了。”

恍若晨曦时拨云见日的第一束光,或是驱散林间迷雾的清爽微风。持续十年的摇晃不安,尽于此刻豁然开朗。雪霁夜明,迷失沉寂在彻夜暴风雪中的剑刃,解脱般颤动抖落冰霜。这一回,他定要牢牢将它握在手中,不可能再放走了。坂田银时自认是个观念传统的男人,尤其在看待女人的眼光方面。无论把自个的生活过得有多邋遢不堪,会让他心动的类型,永远是具备某几样恒定不变的要素。美丽、温和、个性好,最好还是外刚内柔有点傲娇的那种,能引起他将其攻略的征服欲。虽然他是个抖s,但对方不一定要是抖,真坠入爱河的话,反转角色由自己来当都没问题。单是在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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